舊宿舍活化「光屋」 供有需要家庭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6/10/06 00:27

最後更新: 2016/10/06 11: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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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租金按租客負擔能力計算,一般約為3,000至5,000元,租戶需每年續租、最多租3年。(車耀開攝)

公屋供應量達標暫無期,社企「要有光」將「光房」計劃擴展至整幢舊樓,翻新深井一座建於60年代的廢棄宿舍,提供45個住宅單位,供有需要家庭申請。

「深井光屋」前身為建於60年代的前九龍紗廠眷屬宿舍,獲「要有光」翻新成45個單位的物業,目前已有約20個家庭入住,其餘單位預計在今年底前租出。

「深井光屋」前身為建於60年代的前九龍紗廠眷屬宿舍。(車耀開攝)

社企於14年向城規會申請改劃項目所在的用地,之後獲政府批出短期租約、並只收取象徵式1元租金

單位設獨立廁所間隔(車耀開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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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先生一家4口入住光屋約1個月,原與父母居於青衣自置公屋,環境擠迫之餘亦面對與家人同住難的問題,經社工轉介入住光屋。他們稱申請公屋4年仍未上樓,曾在深水埗、荃灣尋覓合適單位,但3,000、4,000元只可租用放得下大床單位,一房一廳的單位租金又佔去一半收入,既怕負擔太重,亦擔心居住質素影響小朋友成長。目前光屋租金約佔楊先生四分之一的收入,期望3年後可儲到錢再為住屋打算。

楊先生一家入住「深井光屋」1個月,租金約佔其四分之一收入,期望3年後可儲到一筆錢再為住屋打算。(車耀開攝)

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出席開幕儀式,致辭時憶述項目推展之初,由於太創新未有部門願意「認頭」,故由政務司司長辦公室政策及項目統籌處提供政策支持。

她指過程未有公開招標、亦未有引入其他競爭,但正是如此才可將項目在極短時間下讓家庭入住:「如果這樣民官商都會被指為勾結,我願意一力承擔。」

近日政府有意收回石門傑志中心的消息惹爭議,要有光行政總裁余偉業透露,深井光屋同樣以短期租約形式租用土地;被問及會否擔心成傑志中心「翻版」,他稱將來的事只好將來再打算,但對項目有信心:「可以繼續用就當然好,不可以的話都會有其他地方可以用。」

項目獲周大福慈善基金捐贈2,200萬元,於去年底展開翻新工程,不足一年已完成了大部分翻新,租金按租客負擔能力計算,一般約為3,000至5,000元,租戶需每年續租、最多租3年;項目最終目標是鼓勵租客善用租期去「幫自己」,在3年後更有能力展開生活新一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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撰文 : 張美琪 經濟日報記者